中共衡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10月8日)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市委的指示,起草、组织有关力量共同起草和修改市委主要领导的报告、讲话、署名文章;修改起草市委市政府重要文稿。
(二)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力量对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并进行决策后的跟踪调查,为促进政策落实和完善决策服务。
(三)收集整理国内外、省内外重要信息资料,对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将有关资料和研究结果提供给市委领导参阅。
(四)做好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有关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五)按照市委要求,组织撰写或编辑出版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推介衡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文章和书稿。
(六)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策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1.58万元,收入382.92万元,支出346.57万元,收支结余44.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7.12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1万元、项目支出64.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7.12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共支出5.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4万元、公务接待1.7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的8.8万元减少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均为零;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的7.40万元下降46.76%;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的1.40万元增加了27.14%。由于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1台,所以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但由于来往调研活动增多,所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1.18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零。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有公务运行车辆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和《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室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结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 “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