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数字城市建设,加快向智慧城市转型,我牵头组织对“数字衡阳”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是什么
(一)“数字衡阳”一期建设情况。“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1.96亿元,由中兴网信公司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服务”模式建设,于2012年签订合同启动建设,2013年底基本建成,2014年初全面交付使用,现每年市财政向中兴网信支付建设、运维费3276万元(包括机房场地建设、租用、运维)。另外,每年向联通公司支付2000多个点位的通信线路、取电线路建设、租赁与电费896.2万元。
“数字衡阳”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4”,即一个云中心平台和平安城市、数字城管、智能交通、应急指挥四大核心应用。其中云中心平台:云中心机房环境建设,云管理平台,支撑四大应用的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备份等软硬件资源等。平安城市:建设了1500个高清监控点、30个高清卡口、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报警联动系统、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卡口归集平台、公安指挥中心(部分设备)。同时,以平安城市平台为基础,整合、归集了全市包括县市区300多个卡口、数千路视频。市、县两级多个部门的视频监控和卡口信息实现了共享。数字城管:发放了近600台城管通、200多套车载监控系统,采集了城区100平方公里部件信息,部署了数字城管综合管理平台、100个城管监控点、数字城管市级指挥中心及7个区级(含园区)监控分中心。智能交通:建设了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部署了36套电子警察、78个路信号系统、80个道路监控、12个交通诱导屏、12个流量检测、20个高空监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建设了应急指挥调度综合管理平台,在市级及城区外的8 个县市区、市直部门共部署了13套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2015年,“数字衡阳”一期实现与全市信息调度指挥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无缝对接。2016年,市电子政务办、市环保局在“数字衡阳”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了“数字环保”建设,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数字衡阳”管理运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出台了《“数字衡阳”建设管理办法》,系全国第一个数字城市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数字衡阳”一期建成运行以来,市电子政务办狠抓项目优化完善,创新运维管理方法,出台了“数字衡阳”运维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了对运维企业及整个系统平台的监管,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系统平台正常率、外场设施在线率平均达98%以上,处于行业较高水平。省公安厅多次在衡阳召开现场会,肯定衡阳的建设模式和应用效果。平安城市系统是目前公安破案和治安管理的重要支撑手段,依此破获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数字城管系统对140个社区按单元责任进行网格划分,通过案件所处的位置可第一时间指挥网格责任人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大大促进了城市管理手段的创新,提高了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智能交通系统让全市交通秩序得到改观。应急指挥系统明显增强了城市应急指挥联动能力。通过“数字衡阳”数据交换平台,4个部门与国土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共享。衡阳的城市品味,市民的幸福指数因“数字衡阳”的建设大幅提升。“数字衡阳”一期项目被评为“中国智慧城市优秀案例”。
(三)其他部门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情况。大部分市直部门建设了业务应用信息化系统,建立了网站。目前,这些政府网站正在逐步整合归并到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近半数部门建有机房,设立了信息中心或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工作。各部门信息化投入,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市电子政务办原有一项行政许可,对全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进行审核,但在2009年机构改革后,市电子政务办部分职能划转到市经信委,这项行政许可被改为电子政务工程备案。目前各部门的信息化项目并没有一个责任部门来进行全程监管。
(四)县市区建设情况。2012年6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数字衡阳”分中心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一个市级中心,多个分中心,互联互通,共享联动”的“数字衡阳”总框架下全面推动本区域的数字城市建设。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数字城管、应急指挥等建设了指挥中心,建设平安城市、电子警察及卡口系统。各县市区投资额在数千万元至1个多亿不等,其中,耒阳市、衡阳县、南岳区、珠晖区、常宁市等成绩较突出。
二、问题在哪里
(一)云平台和市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较弱。“数字衡阳”一期云计算中心位于中兴网信研发大楼,主要配置包括2台小型机、180台服务器以及2PB磁盘阵列,囿于当时的技术发展水平,是按照早期的云管理平台、虚拟化模式部署,根据当时的需求提供给四大业务系统及其他自有业务系统运行使用,没有多少富余资源可提供其他部委办局使用。一期云计算中心的计算资源硬件配置相对较低,所承载的业务应用也十分单一,并没有实现各部门系统数据的存储、计算、整合和交换,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云平台。由于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不强,也没有全面统筹,造成了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部门信息系统大都彼此孤立,没有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政府信息资源仍然分散在各职能部门,形成了“信息孤岛”。
(二)建设模式比较单一。“数字衡阳”一期实质上还是由政府投入、企业建设。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继续采取这种完全由政府承担投入的单一建设模式,政府财力有限,智慧城市的建设很难拓展。“数字衡阳”一期建成以后,几乎没有拓展新的应用范围,监控点位、系统应用、硬件设备等方面几乎没再有新的投入。
(三)智慧产业链条尚未形成。智慧产业包括智慧设备与终端制造业、网络服务业、智慧基础设施服务业、智慧基础支撑产业、智慧软件开发与应用集成服务业和智慧应用服务业等等,构成了一条长长的产业链,意味着庞大的商业利益和市场机会。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欠缺,已有的产业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智慧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的催生,是建设“智慧衡阳”的重点和难点。
(四)电子政务项目审批职能弱化。《“数字衡阳”建设管理办法》颁布后,后遇审批改革,市电子政务办原有的项目审核职能由行政许可降为一般性备案。目前,我市对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和资金审核等方面都没有作硬性规定。领导批转过来了就审,随意性较大。由于缺乏统筹规划、缺少监管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部门盲目自建信息化项目的问题,造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复投入,不但浪费了财政资金,而且并没有达到部门预期的应用效果。
三、需要怎么做
(一)加强“智慧衡阳”顶层设计。2016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设智慧衡阳”。然而,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应用多样化的复杂系统,要从“数字衡阳”向“智慧衡阳”顺利升级过渡,要又好又快推进“智慧衡阳”建设,关键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科学制定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提出整体性一揽子解决方案,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智慧城市的运营效率,增强智慧城市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市政府应加强“智慧衡阳”总体规划,出台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智慧衡阳”建设。同时,要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各部门之间权力和利益的重新配置与调整,要打破长期形成的信息壁垒,这就需要党委和政府的强有力地推动。因此,“智慧衡阳”建设要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和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自上而下强力推进。
(二)加快建设市县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湖南省高度重视利用云平台、大数据技术促进电子政务外网向纵深发展。2015年6 月23 日,时任湖南省长的杜家毫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应用和资源整合有关问题。并形成《关于省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应用和资源整合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 〔2015〕53号),提出“五个一”工程(一套班子、一个文件、一个平台、一个互联网出口、一个网站),具体内容为:一是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应用和资源整合工作协调机制;二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三是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平台;四是整合部门网站;五是整合互联网出口。2016年4月29日,省政府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与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34号),要求建设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各级各部门、县级及以下政府不再单独建设云平台,要进行资源整合,采用购买服务、租用机房等方式进行整体推进。今年3月,《湖南省电子政务“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和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有利于促进“智慧衡阳”以及电子政务项目的集约建设和运维,降低信息化投资成本,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强化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最终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云平台建成后主要可实现:一是可为各级各部门提供独立的网络、计算、存储资源,部门用户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申请调整。二是可让各部门业务完全隔离,实现云内数据的高保密性、高可靠性。三是各部门数据资源虽然分别管理,但同时在云内又可以统一协调,以便进行大数据综合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全方位数据依据。四是能够与省政务云及其他地区政务云互联互通,形成资源共享互换的资源池,避免云中心成为新的云孤岛。云平台建设可以按需分步实施,充分利旧,先从没有人员和能力维护、管理机房的部门开始整合。
(三)加快搭建全市大数据中心。以整合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四大基础库为重点,以“智慧城市”、市党政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工程)”、综合治税监管平台、商事平台、“互联网+监督”等应用为抓手,统一标准、注重实效、分步实施,建设包括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数据开放平台在内的全市大数据中心,促进“智慧城市”市县一体化和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整合利用,集中构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平台,为政府进行经济形势研判、社会发展战略制定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向社会公众按需提供各类政务服务。
(四)推动投资建设模式多样化。智慧城市建设仅仅依靠政府或者企业都不是理想的情况,需要开放协作,探索多渠道、多元化、多层级的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互融合的建设模式。从全省情况来看,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服务外包已成为发展趋势。“智慧衡阳”建设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推动,探索成本低、实效好的建设发展模式。对一些公共服务、民生领域项目可采取“政府+社会资本”模式(即PPP模式),能够破解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资金缺口、短期投入较大问题。同时,可以引进大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把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与推进智慧产业的发展统筹考虑,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对新型工业化的推动作用。
(五)积极打造智慧产业。要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加强“智慧衡阳”建设、应用与智慧产业发展同步推进,互相促进。以大力提升智慧应用为基本导向,以智慧应用、“互联网+”带动高端智慧产业发展,并以科技园区为空间载体形成智慧产业的集群、集约、集中发展。可以通过智慧产业园区、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政务等应用领域的建设和大数据服务,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改善企业发展制度环境,形成有利于企业生成和发展的智慧化外部环境,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促成原有产业的换代升级,并催生新的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一是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带动电子信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二是利用衡阳的交通优势和区位特点以及智慧城市建设形成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和电商落户,大力发展冷链物流等新业态,推动物流和电子商务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形成。三是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加速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建设完善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实现农业、房地产、旅游、酒店、餐饮等传统产业的换代升级。四是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催生文化创意、保健养老等新产业。
(六)推进重点领域智慧应用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老百姓的切实感受放到第一位,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针对公众实际需要,加快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深化重点领域智慧化应用,避免智慧城市建设的空心化。着力推动构建普惠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撑建立精细化社会管理体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会服务,促进宜居化生活环境建设。促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健康发展,鼓励电子政务系统向云计算模式迁移。在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广低成本、高质量、广覆盖的云服务,支持各类企业充分利用公共云计算服务资源,加强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开发与利用,创新大数据商业模式,服务衡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七)严格电子政务项目审批。市政府应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的统一审批和归口管理,要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申请,由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前置审查,再由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核准后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投入。
(八)加大智慧人才培养力度。在“数字衡阳”建设过程中,我们发现,数字城市的顶层设计、工作推进、运营维护等都需要专业化的队伍和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要完成“数字衡阳”向“智慧衡阳”转型,智慧人才是基本保障,我们还需要多渠道、多方式去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以及高素质复合人才。市政府可以启动智慧城市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包括与战略合作企业签署人才交流与委培合作协议,引进战略合作企业的专业团队,参与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负责智慧城市的运营与维护,选送衡阳市现有人才到战略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专业培训,把他们培养成为胜任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公开遴选、招聘一批高素质云计算和大数据专家和智慧城市管理专家; 根据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引导本市广播电视大学、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培养服务本地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