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调研组

  今年上半年将进行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是全省首次进行的村和社区同步换届选举,是新一轮合乡并村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也是全省上下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进行的一次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2017年1月,我们对全市12个县市区、3个园区、37个乡镇(街道)、28个村(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主要困难

  基层干部群众反映,这次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合村后选举组织的复杂性前所未有,村干部消化任务的艰巨性前所未有,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的紧迫性前所未有。

  1. 干部基数大,消化任务重。目前,衡阳市共有村干部16117人。其中,男性村干部12122人,占74.9%,女性村干部4055人,占25.1%;年龄在35岁以下的773人,占4.8%,36至59岁的12282人,占75.9%,60岁及以上的3122人,占19.3%;初中及以下文化的8063人,占49.9%,高中或中专文化的6554人,占40.5%,大专及以上文化的1560人,占9.6%。根据湘办发﹝2016﹞51号文件规定,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其中,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核定为3名,人口1000至3000人的村一般核定为4至5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核定为5至7名。目前,我市1000人及以下的村21个,1000人以上至3000人的村1589个,3000人以上至5000人的村617个,5000人以上的村53个。按照这一规定,全市最多可配备村干部12698人,需要消化现行在职村干部3419人,占总数的21.2%。

  2. 合村时间短,矛盾问题多。由于并村时间不长,村与村、人与人之间的融合还需要一个磨合过程,部分村存在面合心未合的问题,有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增加了选举组织实施的难度。一是利益平衡难。受原村意识、本位主义的影响,特别是一些大村与小村之间的人、财、物等资源的不对等,民众普遍担忧选举出现“大村吃小村”的现象,担心原来的小村在选举中“剃光头”。二是选票集中难。合并的建制村中,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自然村选民更倾向于选本村人进入新班子,尤其是一些小村保留原村“代言人”的愿望更为迫切,很可能导致选票不够集中,甚至票数不过半的问题。三是参选率达标难。根据省里小康自治达标率要求,村委会参选率应达到95%以上。当前,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多,符合选民条件的在家人员少,很大一部分还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保证参选率达标有困难。同时,由于并村时间不长,人员不大熟悉,也增加了选举的难度。四是财务处理难。合并之前,有的村负债多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有的村财务状况较好,不仅没有负债,甚至还有结余。村合并之后,债由谁还,村集体财产怎么分配,成了棘手的问题。有的村合并之后还有两个账户,原来的村各用各的钱。有的村还欠着村干部的补贴。有的村征地拆迁款没有及时发放到位,积累了矛盾。五是调整党组织设置难。根据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并村改革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并村改革后要合理设置村党组织,原则上,党员50人以上的村,设立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市区委批准,可以设立党委。我市党员在50人及以下的村523个,50人以上至100人的村1475个,100人以上的村282个。目前,只有少数县市区开展了这项工作,给这次换届选举带来新的压力。

  3. 纪律要求严,维稳压力大。此次换届选举相比往届,利益牵涉面更广,群众敏感度更强,舆论关注度更高,不稳定因素更多。一是杜绝拉票“小动作”的压力比较大。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特别是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有力震慑,明目张胆的拉票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要完全杜绝少数人隐性拉票行为还有难度。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涉及的干部群众数量庞大,监督更为困难。二是做好村干思想工作的压力比较大。由于职数有限,村干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有些村干顾虑落选后不仅减少了收入,还没面子,会想方设法参与竞选。特别是在原村有一定威信和影响的村干,若安抚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带头抵制选举,不利于工作开展,甚至引发矛盾。三是避免宗族势力干扰换届的压力比较大。受农村狭隘的宗亲思想的影响,某些家族势力为追求本族利益最大化,可能会抱团参选,甚至采取相互串通、贿选拉票、徇私舞弊等行为,破坏换届选举,阻碍基层民主发展。四是防止媒体炒作的压力比较大。村(居)换届选举是去年县市区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的延续。境内外对衡阳村(居)换届选举工作肯定会高度关注,个别境外组织很可能会借此机会做文章。一些风险点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被放大炒作,直接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秩序。

  二、政策建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村(居)两委选举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由于全省各地情况各不相同,建议在政策执行上因地制宜、宜宽则宽,给予基层一定的自主权。

  1.建议在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年龄上适当放宽。湘办发〔2016〕51号文件规定:“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特别优秀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年龄和任职时限可适当放宽。”我市任职满15年的村党组织书记618人,占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总人数的27%;年满60周岁的村党组织书记418人;占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总人数的18.3%。调研中,基层干部群众认为,一些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超过15年,但年龄还在60岁以下,正是当村干部的最佳时期,有的村组织书记虽然年龄超过60岁,但工作能力强、在当地很有影响力,没有必要通过“政策杠杠”把他们划出去。建议在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年龄上,由市县乡党委研究决定,不搞“一刀切”。

  2.建议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条款上放宽条件。湘办发〔2016〕51号文件,明确了不能确定为村(居)“两委”成员候选人的“九种情形”,其中第四条就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根据湘人口函〔2007〕65号文件规定,政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组织推荐相关候选人,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员不得列为候选人。在我市村干部队伍中,1990年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3266人,占全市村干部的20.3%。若严格按湘人口函〔2007〕65号文件执行,就会有一批年富力强、经验丰富、适合当村干部的人选排除在外。鉴于现在国家已经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加之1990年以来时间比较久远,建议从实际出发,对违反计划生育处罚到位,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口碑好、没有负面反映的,并在换届选举中向党员群众说明清楚、取得谅解,经选举产生进入村(社区)“两委”成员的,不受影响。

  3.建议村级管理处换届按社区换届方式进行。为推动城市征地拆迁、加强城郊村治理,1996年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和“两区一园”参照广州、长沙等地的做法,先后将58个行政村改为村级管理处,作为村改居的过渡。经2016年并村改革,目前仍保留36个村级管理处。根据中办发〔2015〕30号和湘办发〔2015〕62号文件要求,严禁以管理处等机构取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鉴于一些村级管理处矛盾比较复杂,若再按照行政村的模式进行直选,难度比较大,建议允许这些管理处按照社区选举模式进行间接选举。

  4.建议调整离任村主干享受待遇的任职年限。建议将村主干60岁后享受生活补助的条件,由任满10年改为任满9年,让一些任满3届、任职9年、年龄偏大的村主干甘心退任,为其他年轻、优秀人选让位。

  5.建议在村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上不作过高要求。对1000人以下的小村和没有合并原来就是“一肩挑”的村实行“一肩挑”,其他的村建议对书记、主任进行分设。这有利于减轻消化村主干职数的压力,有利于平衡原有村的利益,有利于加强相互监督。

  三、工作举措

  尽管今年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但是去年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的圆满成功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只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就能够确保换届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是我市做好2016年市县乡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宝贵经验,也是这次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原则。我市成立了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的换届选举工作,并要求县、乡相应成立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辖区换届工作。明确县市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将责任压实。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最重的是乡镇,必须牢牢牵住乡镇党委书记这个“牛鼻子”。采取试点先行,分别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和社区作为换届试点,率先开展换届工作,从中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统筹纪检、组织、宣传、政法、民政、财政、公安、信访、农业、卫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力量,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进村(居)换届选举的强大合力。县市区按照村(社区)平均不低于8000元的标准,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二是实行“五包一驻”,强化指导督查。开展精准高效的监督指导,是换届工作平稳开展的有力保障。为做好今年的村(居)换届选举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建立“五包一驻”责任制,即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园区),县市区(园区)领导包乡镇(街道),县市区(园区)和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分别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包组,组内党员、组长、村(居)民代表包户;县市区(园区)要选派机关干部和公安民警在换届的关键环节驻村(社区)指导,乡镇(街道)干部要全程驻村(社区)指导。通过“五包一驻”,切实抓好财务清理和组织整顿、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组织意图实现、换届风气监督、信访维稳等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向每个县市区(园区)派出换届监督指导组,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和换届业务指导。市县区纪委派出换届风气监督组,县市区组织和民政部门派出专门工作指导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抓住关键群体,做好引导工作。做好现任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特别是将要退任村干部的工作,是抓好村(居)两委换届的关键。扎实做好安抚工作,把思想疏导放在首位,要求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与退任村干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广大村退任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服从政策规定和选举结果,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给予经济补助,对主动退任的村干并任职达到一定期限的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由县市区确定。妥善安排后路,发挥退任村干熟悉村务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倡退任村干部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小组等岗位上任职,发挥余热。

  四是注重合并实际,平稳各方利益。结合并村工作实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注意平衡原村之间的利益,做到既促进融合,又利于工作。探索划片提名候选人,根据人口分布比例,将候选人名额平衡分配到原村,并以原村为片区提名本村候选人,确保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名正式候选人。按原村人口占比相对平衡原则,合理分配村民代表名额,保证人数较少的自然村的村民代表份额。规范村民委托代投,在村民在位少的情况下,可采取选举办法规定的书信、传真、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5人,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保证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五是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深刻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惨痛教训,以“立规明矩”为抓手,落细落小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为换届风气监督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坚持挺纪在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制定的“九个不”的纪律规定,即不请吃一餐饭,不打一个电话,不发一条信息,不打一个招呼,不许一个承诺,不搞一个暗示,不接送一包香烟,不接送一个红包,不拉一个“小山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拓宽监督渠道,在派出风气监督组的同时,建立电话、信访、网络和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切实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的全方位监督。依法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和坚决果断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对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犯罪行为,对蓄意破坏选举的“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由公安机关快查快结,检察机关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于责任落实不力,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做细群众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标语、资料等媒介或方式,大力宣传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政策、程序和纪律要求,宣传近年来各地基层组织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村(居)基层干部优秀事迹。组织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进村入户,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党员、群众和参选人有序参加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舆情、网情动态监测,严防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误导群众,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及时办理、认真审核、尽快办结。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对没有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对发现的矛盾隐患,抓早、抓小,及时化解于萌芽状态,确保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成功。